公告通知
关于号召软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7-04 15:56 浏览次数:469次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疫情影响,国家人社部出台一系列“降、返、补、缓”等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以赴稳定市场主体,拓宽就业渠道。2022年,国家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包含以下三项政策:

   一是就业见习政策。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见习生活补贴和25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艰苦边远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对企业与见习期未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接收上述人员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规定,见习单位指经人社部门认定,自愿开展见习工作,主动提供见习岗位和见习条件,合法合规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可被认定为见习示范基地。 

   就业见习单位申报的途径:登录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填写单位信息——就业见习单位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新增岗位列表和指导老师列表——上传所需材料附件。也可以直接到地市、区县人才中心直接申请。

   申报所需材料:陕西省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陕西省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复印件。

   就业见习补贴拨付程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由人社、财政部门提前预拨至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并按规定列支;生活补贴实行先垫后补方式,由见习单位按规定申报,见习单位应在见习结束后1个月内,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生活补贴。

   二是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条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组织,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或定额标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西安市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600元,其它地市标准相对会低一些,但差距不会很大。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一般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不超过1年。补贴申领:单位应在完成参保缴费后1个月内,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单位基本信息(含银行账户)、吸纳就业人员基础信息、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首尾页(即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与合同期限页)或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和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也可通过登录“秦云就业”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三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企业划型参照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执行。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免申即享”服务,返还资金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审核、企业确认、社会公示后直接拨付企业。

   我们将积极担当起社会责任,按照省民政厅的通知向会员单位大力宣传,开发多种岗位,拓展服务空间,尽最大可能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各个企业就业。



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