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会费缴纳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和《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本协会工作、业务活动正常运行,加强对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从本协会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分类定标、水平适度、合理收支、履行义务、服务会员、接受监督的原则,确定会费缴纳标准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 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本协会的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条 会费使用必须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第二章 会费缴纳标准
第五条 会员年度会费标准:
1、理事长单位:缴纳会费5000元/年。
2、副理事长、监事长单位:缴纳会费3000元/年。
3、理事、监事单位:缴纳会费1500元/年。
4、会员单位:缴纳会费1000元/年。
第六条 会员单位为支持本协会更好地为会员服务,自愿多缴纳会费的或自愿赞助的不受上述标准限制。会员单位如有特殊困难,可向本协会提交书面缓交或减免年度会费申请,由协会办公室审定。
第七条 根据本协会章程规定,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三章 会费缴纳的办法
第八条 会费按自然年度计,每年缴纳一次会费。
第九条 每年10月31日前缴纳会费,会费使用财政部门《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第十条 会员单位会费交至本协会办公室指定账户。会员单位通过银行汇款缴纳会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协会办公室,以便及时开具收据。
第四章 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协会办公室负责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协会实行独立核算,配备具有上岗资格的专业财务人员,加强会费管理,合理安排支出。
第十三条 会费收支管理情况应向理事会报告,每四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同时,社团年检时,向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和使用情况,接受会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 会费开支范围
协会本着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
1、协会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协会工作会、会员表彰会以及技术研讨会和会员联谊会等费用。
2、 经批准出版发行的刊物、书籍及各种资料、文件费用。
3、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讲学、考察,以及其他外事活动的费用。
4、协会网站的维护服务费用。
5、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办公经费等。
在本协会开展的服务活动中,缴费会员享受免费或优惠待遇。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理事会。
2021年5月27日